「鼎笙太陽能」公司與「富柏」、「富懿」等公司以投資興建太陽能光電廠為幌子,推出「投資20年電廠專案」等投資項目,推出簽訂借貸契約獲利6至9%,且吹噓保證還本,公司保證收購,2年內吸金2億多元,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進行搜索約談,複訊後將鼎笙負責人施慶鴻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接獲檢舉,指曾涉及吸金案遭法院判刑的楊大業,重操舊業,自2017年至2018年間,成立「富柏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林璿霙的「富懿投資有限公司」、「正見實業公司」、施慶鴻的「鼎笙太陽能公司」合作吸金。
「鼎笙」等公司以召開投資說明會,招攬投資人投資太陽能光電廠為幌子,推出包括「投資20年電廠專案」等投資項目,宣稱保證還本,保證收購,投資無風險,並為了取信投資人,與投資人簽訂「借貸契約」,號稱可獲利6至9%。
檢調估計,「富柏」、「富懿」、「鼎笙」等公司自2017年至2018年以此手法吸金詐騙逾2億元,不少投資人因血本無歸,組成自救會向檢調檢舉。
檢方訊後,除了施慶鴻聲請羈押禁見,廖姓幹部100萬元交保、陳、賴姓幹部各50萬元交保、楊大業、林璿霙及另名朱姓幹部各50萬元交保、林姓幹部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2名張姓幹部請回。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