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被指「捏造證據」2男冤獄30年 美康州同意付8億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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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美國康乃狄克州聯邦法院7月先前裁定,著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對於1985年一起謀殺案負有責任,因其「捏造證據」導致2名男子蒙受30年冤獄。康州19日宣布將支付2520萬美元(約8億元新台幣)與2名受害者和解。

著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圖/美聯社)

綜合《美聯社》、《FOX61》報導,康州總檢察長湯偉麟(William Tong)辦公室19日宣布,同意與2名因謀殺罪蒙受30年冤獄的男子,以1人1260萬美元(約4億元新台幣),共2520萬美元(約8億元新台幣)的賠償金達成和解,不過必須先得到州議會的批准。

總檢察長辦公室及原告律師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很高興原則達成協議;解決這些問題,符合各方最佳利益」。報導稱,和解金不到原告先前在法律文件要求6000萬美元(約19億元新台幣)的一半。

1985年,當時17歲的柏奇(Ralph Ricky Birch)與18歲的亨寧(Shawn Henning)被指控殺害65歲的卡爾(Everett Carr),1989年遭定罪入獄服刑。而當初的證據之一就是李昌鈺作證指稱,在受害者位於新密爾福鎮(New Milford)的家發現一條毛巾,上面有與血跡一致的汙漬。

然而,法官在2020年的上訴程序發現,毛巾上的污漬並非血跡。且沒有證據顯示2名被告與此案有關,他們的衣服或車內都未發現血跡,與犯罪現場發現的毛髮及40多個指紋皆不相符,於是撤銷2人的罪名。

柏奇(圖左)與亨寧(圖右)蒙受了長達30年的冤獄。(圖/美聯社)

2名受害者隨即向聯邦法院提出冤獄告訴,將李昌鈺、8名警方調查人員及新密爾福鎮列入被告。李昌鈺當時為自己辯護稱,「在我57年職涯生活中調查過8000多起案件,從來沒有被指控任何不當行為或蓄意提供錯誤證詞,這是我頭一次必須捍衛自己清白」。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博爾登(Victor Bolden)7月裁定,沒有證據顯示李昌鈺曾對毛巾進行過任何血液測試,因此對裁定李昌鈺對於這樁謀殺案審判「捏造證據」負有責任。

李昌鈺隨後於7月31日舉行記者會並發出長篇聲明否認指控,並稱對裁決結果感到失望。李昌鈺表示,從案發到辯方專家對毛巾進行測試的20年間,血跡可能已分解變質,不能說20多年後找不到證據,就研判20多年前證據不存在。李昌鈺並寫道,「我沒有動機也沒有理由捏造證據」。

84歲的李昌鈺現在是紐哈芬大學(University of New Haven)李昌鈺刑事司法與鑑識科學學院名譽教授。他1995年在O.J.辛普森殺妻案(Orenthal James Simpson)中出庭作證,一舉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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