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與鄭男在空間狹窄的汽車裡打鬥,陳女持藍波刀與拿著棍棒的鄭男互毆,持刀刺中鄭某頸、胸等部位後,趁隙逃出汽車後跳上行經當地的一部機車後座,雖然鄭某負傷後撞倒機車,才在開車逃離現場時在路旁昏迷送醫不治,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持刀朝人身重要部位連續猛刺,具有殺人犯意,1日依殺人罪嫌起訴陳女。
檢方調查,鄭男懷疑先前涉犯毒品案件,是因為陳姓女子向警方告密所致,加上2人又有金錢糾紛,去年7月22日2人相約至泰山中港西路某摩鐵判未果,又將陳女強載到迴龍某加油站。
陳女趁鄭男如廁之際開車逃離,但過不久又被鄭男在泰山明志路義學停車場發現行蹤,鄭男持棍棒由車窗進入車內,並與陳女扭打。
檢方發現,陳女見鄭男闖入車內,持車內原本放置的藍波刀刺向鄭男的頸部、右鎖骨下部、右前胸壁等處,但鄭男仍開車載著陳女離去。
當鄭男開開到明志路、文程路口時,陳女趁機打開車門跳車,並跳上行經當地的一名機車騎士的機車後座,沒想到鄭男見狀竟加油撞倒機車後朝文程路方向逃離,卻在開至文程路121號附近時下車後倒地昏迷,經警消送醫後因失血過多不治。
陳女案發後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聲請羈押,但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後評議認為,陳女犯罪嫌疑並非重大,也沒有具體逃亡事實或可能性而裁定當庭釋放。惟檢方調查後認為陳女所刺部位,均為人身重要且可能致死部位,具有殺人犯意,1日依殺人罪嫌起訴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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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陳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