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業者弊案,今天第二波偵結,檢方認定曾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所長的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楊文振及員警曾紀勳、黃榮賢、莊琦良5人,涉月向色情酒店業者「立邦酒店」收賄、包庇,今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劉昌祺等5名官警,以及酒店業者李政忠起訴。其中有涉案員警在押,北檢今天下午移審。
此案起源於2017年7月,檢調查獲北市中山區「立邦酒店」涉嫌勾結人蛇集團,自2005年開始,媒介中國及東南亞的女子來台賣淫;經清查酒店帳冊後發現業者巫蕙玲等人,竟涉嫌自2004年7月至2017年7月18日,按月行賄中山分局「21區」管區警員4萬元,三節還加倍至8萬元,每年行賄約60萬元,13年來共行賄780萬元;去年7月巫蕙玲已遭起訴。
檢調調查,楊文振自2001年1月至6月,擔任中山一派出所所長,劉昌祺則接替楊文振,自2001年6月至2013年1月擔任中山一所長,2人均涉嫌收取轄區酒店業者賄絡,包庇護航。
據了解,身為兩線三星警官的劉昌祺,私下也是1名包租公,在北市林森北路擁有不少套房及店面,每月光收房租就有30萬元,出門也都開保時捷跑車代步。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