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近日發生農地遭破壞、農作物被啃光事件,還在猜想是誰犯案時,就看到一頭疑似遭棄養的麝香豬在鄉間小路上閒晃,隨即通報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帶回。所幸後來一名雲林農戶北上辦理認養,目前與羊隻一同作伴生活。


動保處指出,麝香豬皮膚白裡透紅,毛色如乳牛有大塊黑白色,由於生長增重速度較慢,性格溫馴及外型可愛,常被民眾當成寵物豬飼養,但牠空間需求大,並非合適所有家庭飼養。此次事件麝香豬應是被飼主棄養至瑞平里,被發現時正在鄉間小路上閒晃,由於豬隻有尋找食物的本能,導致農民辛苦耕種的農作物全遭啃食破壞。動保處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了解狀況,經詢問當地里長、附近居民及養豬戶,都表示不知道飼主是誰,公告招領期間也無人認領。後來一名來自雲林的林姓農戶注意到動保處公告,替這頭麝香豬感到非常心疼,於是聯絡動保處依程序辦理認養。

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指出,這起事件可能是飼主一時興起飼養,後來發現無法妥善照顧而選擇棄養。她呼籲民眾在飼養特殊寵物前,一定要考慮自家環境及經濟條件,並了解寵物特性及飼主應負責任,因為棄養行為不僅影響社區環境,還可能成為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的潛在風險源,對防疫與公共衛生造成威脅。
這頭麝香豬的新主人林姓農戶表示,他的家中除了有寬敞的飼養空間,長輩還是獸醫師,能夠妥善照顧動物的健康。目前這頭麝香豬已經抵達位於雲林的新家,不僅迅速適應新環境,還與原本就在農場的羊隻成為好朋友,過著悠哉愜意的生活。

動保處特別提醒,飼主若不當管理導致豬隻逃脫,依動物保護法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若棄養豬隻則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果證實豬隻染疫導致散播疫情或棄置豬屍,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