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醫炫耀「性生活活躍」!遭查出偷吃女病患 賠妻千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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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沈姓醫師捲入婚外情風波,與女病患發生不倫關係,被妻子發現後遭提告。妻子原要求精神慰撫金6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沈醫師與女病患須連帶賠償20萬元。然而因沈醫師已將一棟價值近千萬元的房產轉讓給妻子作為補償,高等法院最終裁定他的賠償義務已履行完畢,女病患免賠,全案正式定讞。

醫師跟女病患近距離接觸,發展出婚外情,圖非當事人。(圖/示意圖/photoAC)

判決書指出,沈醫師與妻子於2014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2023年8月,妻子在某日送孩子上學後返家,丈夫突然向她提出親密要求,遭拒後卻語帶輕蔑地表示自己「性生活活躍」,甚至脫口而出曾「買春」。這番話讓妻子起疑,展開調查,最終發現丈夫與一名女病患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

妻子透過蒐證發現,兩人從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間至少發生30多次性行為,對話紀錄更是內容露骨。憤怒之下,妻子決定提告,指控女病患明知對方已婚卻仍介入婚姻,嚴重侵害其配偶權,並向法院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因吳醫師千萬元房產過戶給妻子,女病患也因此免除賠償責任。(圖/示意圖/pixabay)

案件進入審理後,該名女病患辯稱自己是沈醫師的病人,因罹患重病需長期治療,卻遭對方利用醫師身分誘拐,甚至強迫發生性關係。她還聲稱曾在脅迫下簽署「買春」證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此外,她持有重大傷病卡,並已對沈醫師提出妨害性自主與性騷擾告訴。

然而法院調閱雙方的對話紀錄後,發現該女子多次主動發送挑逗訊息,顯示兩人關係屬自願發生。她所提刑事告訴因「證據不足」遭檢方不起訴處分,無法證明自己遭到性侵。法院因此認定,她並非受害者,須與沈醫師共同負擔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一審判決沈醫師與該名女病患須共同賠償妻子20萬元。然而法院發現,沈醫師早在2023年4月間,已將一棟價值近千萬元的房產過戶給妻子,並明確表示該不動產作為精神賠償。高院認為,既然丈夫已履行賠償責任,則無須再向妻子支付額外款項,女病患也因此免除賠償責任,全案正式定讞。(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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