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歲葉姓女子2016年5月和張男離婚,因張男想要復合,葉女稱父親罹癌要治療,拿了15萬後,張發現葉女根本沒有要復合的意思,葉父更坦承早在5年前就因癌症開刀,張氣得提告詐欺,檢方也以詐欺罪起訴葉。
檢方調查,葉姓女子在2014年與張姓男子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結婚,到2018年間,他陸續給了213萬115元給葉女,幫忙提供生活費、繳交欠債、車貸等等。後來因雙方習慣不合、擔心身分證配偶欄被家人看到等原因,決定離婚。
不過張男希望2人復合,期間葉謊稱父親罹癌,張男還問「需要幫忙嗎?」葉稱,看病哪有不用錢的,因此張給了葉15萬元。張男發現,葉一直以心臟裝有支架、罹癌等理由推託,懷疑從頭到尾都是「假結婚、真詐財」,憤而提告。
檢方偵訊時,葉女出示手機Line對話紀錄,張甚至主動傳帳單照片給葉,說「要我幫你繳嗎?」葉還回不用,可以幫忙寄到某地。檢方認為,顯見是張男基於照顧葉女,主動提出款項。另外,就算葉女與張男結婚目的是為了張男金錢,社會上男女考量對方家世、經濟能力,本來就很常見,要認為葉女僅因為貪圖物質享受,與張男結婚,這部分難認有詐騙犯意。
不過葉女父親是在2011至2012年進行直腸癌手術,也證稱並無向女兒拿錢,不過葉女在2016年底稱父親罹癌,向張要錢,檢方認為涉及詐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