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朱姓女子過往長年照護游姓董座,但在董座過世之後,朱女被董座家屬指控在照顧游姓董事長期間,趁其病危之際盜取了價值4658萬元的18張定存單。但高雄高分院最終推翻一、二審判決,對朱女做出無罪判決。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游姓董事長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
2017年11月,游男因肺癌住院治療。同月16日,朱女持游的印鑑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提領總計4658萬元。結果此舉引起游男家人的不滿,認為朱女私吞遺產,因此提出了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指控。
而初審、二審法院通過勘驗錄影檔案,認定游男當時處於極度疲倦和嗜睡狀態,意識難以保持清醒。因此,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朱女2年徒刑。後續朱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在更審過程中,法官詳細調查了相關證據。醫生證詞顯示,游男生前曾表示不想將財產留給子女。此外,律師和多名證人也指出,游男清楚事情並授權朱女進行轉帳取款相關工作。基於這些新證據,法院認定游男當時意識清醒,並自主做出了財產處置的決定。
最終,高雄高分院做出了無罪判決。儘管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並確定了無罪的判決結果。(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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