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段姓男子前年2月間接認識同事的15歲女兒小美(化名),談起不倫父女戀,短短不到2個月時間,趁小美家人深夜熟睡後,7度帶著小美到公園發生性關係,還奪走了小美了的初夜,小美的父母知情後,氣的對段男提告索賠290萬元。
法官審理時認為,段男與小美雖屬合意性交,但小美尚未成年,心智也不成熟,段男根本就是半拐半騙,拐騙小美發生關係,而且連開房間的錢都不願意花,相當惡質。
小美父母知情後對段男提告妨害性自主,並附帶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要求段男賠償小美150萬元、小美父母各70萬元,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段男僅須賠償小美30萬元,小美父母各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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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