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有名女高中生,常趁父母不在,邀請網友來家裡發生關係,卻在半年後,指控遭網友劉男性侵,稱當天睡醒「那裡怪怪的」,因女學生在檢察官面前說詞反覆,台北地檢署後以不起訴定案。

據悉,這名女學生因正處叛逆期,不滿家教太嚴,常趁父母上班時,邀請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的網友來家裡發生關係。去年,又邀劉男來家裡一起追劇、玩手遊,不料被父母聽見鄰居傳言家裡不少男人進出,查看女子對話紀錄後才發現此事,女子面對父母詢問,解釋這些人都是透過網路認識的,更告狀曾遭性侵,父母聽完暴怒立刻報警。
女學生向警方指出,劉男來家裡當天,她睡醒發現「那裡怪怪的」,懷疑自己被性侵,但她後來卻向檢察官改口,稱劉男有詢問她意願,她多次拒絕仍被迫發生關係。劉男則喊冤解釋,當天兩人只有聊天、追劇、打手遊,否認性侵。
檢察官認為已過半年,全案僅有女學生單方面控訴,且女子指控中有瑕疵,因此判定不起訴,而女學生後來也指控其他網友性侵,檢察官目前還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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