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與少女珠胎暗結 女家長為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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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周姓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兩人在台中市租屋同居半年,先後發生30次性交關係,導致少女懷孕,還進行人工流產,少女與媽媽都不願追究周男的責任及求償,還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周男徒刑10月,得上訴。

周男與15歲少女自2018年6月交往,兩人在台中市租屋同居半年,期間每月約嘿咻5次,前後發生性行為30次,還導致少女懷孕,進行人工流產,案經少女主動告知社工,依法通報而警方循線查悉。

台中法官認為,周男明知少女年僅15歲,性自主及判斷能力均未臻成熟,基於保護青少年健全成長,縱使經少女同意,仍不能與她發生性交行為,更因而導致少女懷孕,進行人工流產,嚴重影響少女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

而少女及她媽媽在法院審理時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而發生性關係,不願追究周男責任,也不求償,還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法官審酌兩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因互有愛慕之意而發生性交行為,且周男犯後坦承犯行等原因,依妨害性自主罪,輕判周男徒刑10月。

中時 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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