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媽日前隨手牽羊,騎走路邊的名牌腳踏車,車主報案,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循線追查到52歲黃女,從腳踏車停放處的對面,跨越馬路牽走自行車,還故意以斜角方式跨越馬路後才跨上腳踏車騎走,黃女被逮後辯稱,是因為走到腳很酸了,見到路邊有一台腳踏車,才借用一下。
日前大墩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停放在東興路二段家門口的捷安特腳踏車遭竊,損失約新台幣1000元,員警訪查附近住家與店家,循線追查到黃女步行至案發地,先是徒手將腳踏車牽到對面,再騎乘腳踏車沿東興路往北方向離去,而且發現她為避免讓車主看到,牽腳踏車過馬路時,刻意斜走過馬路,而不是直線過馬路。
員警通知她到所說明,她辯稱因走路走台遠,腳酸到受不了,見路邊有一部腳踏車,便借用騎走了,全案詢後依觸犯刑法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大墩派出所所長林俊昌呼籲,民眾勿貪一時之私欲而觸犯法網,為端正社會風氣,維護轄區治安,警察一定秉持勿枉勿縱的辦案精神,
中時 黃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