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租陸輪買北韓無煙煤 首起涉資恐法遭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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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高雄「高洋」公司負責人陳世憲偷運石油給北韓後,台北地檢署也查出江姓商人涉嫌租用大陸貨輪至北韓港口購買無煙煤,運至越南販售,並偽造航行日誌以掩人耳目,涉及違反資恐防制法、偽造文書罪,兵多分路大規模搜索江男辦公室及住處,訊後將江男聲押禁見。據了解,本案是首起涉資恐法遭聲押案件。

檢調表示,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號」(Lighthouse Winmore)去年10月涉違反國際禁令,偷運石油給北韓,高雄地檢署查出該船是由台籍高洋漁業公司接單承租運油到公海交貨,日前傳訊高洋負責人陳世憲後依偽造文書罪諭令150萬交保,法務部也首度對啟動反恐制裁機制,凍結陳世憲及相關公司資金。

北檢接獲線報,指某聯合企業公司、投資控股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某公司江姓負責人,涉嫌於去年8、9月間,透過大陸人士租用貨輪前往北韓港口載送無煙煤,並以關閉衛星定位、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等方式,將前述無煙煤運抵越南外海卸貨,並出售牟利,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之決議。

北檢28日指揮調查局國安處等單位70餘名調查官,赴江男等人住處及公司處執行搜索,並同步拘提、傳喚江男、證人共8人釐清案情。

檢方訊後,認為江男涉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之事實、勾串證人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則諭令10萬元交保。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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