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黃光芹今年6月公開指控「有個鬥李佳芬集團」,且直指韓國瑜親信、高市輪船公司董事長黃文財是「裡應外合角色」,要藉緋聞案鬥垮李佳芬;事後黃文財嚴正提出告訴,但士林地檢署審理後對黃光芹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黃文財強調絕對無法接受,會請律師提出再議。
黃光芹6日上午在臉書發文:「韓國瑜親信黃文財,對我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業已偵查終結,檢方對我不起訴,特此公告。」
事件起因於今年6月媒體傳出韓國瑜外遇生子訊息,雖然後來證實「私生子」子虛烏有,但當時黃光芹指控高市府有「鬥李佳芬集團」,黃文財正是「扮演裡應外合的角色」,黃文財立刻駁斥,並在律師建議下,赴士林地檢署提告黃光芹誹謗。
黃文財表示,昨天收到士林地檢署公文,才知道檢方針對他告黃光芹誹謗的案子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方理由認為黃是「出於善意而合理發表評論」,對此他絕對無法接受,今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提出不服理由,向台灣高等檢察署申請再議。
黃文財說,黃光芹在開庭時竟公然表示,她是評論員而非記者,評論時事不需查證,「像這樣信口開河、胡說八道誣指別人是『反李佳芬集團、扮演裡應外合角色』的言論如果不是誹謗,那麼台灣天理何在?」黃文財強調一定會申請再議。
黃文財是韓國瑜就讀政大東亞所時的學弟,兩人相識30多年,韓國瑜任北農總經理時,聘用黃擔任專員,之後離開北農,黃也一路幫忙韓國瑜競選國民黨主席、高雄市長,長期建立革命情感,韓當選高雄市長後,安排他出任高雄市輪船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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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林宏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