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董座願承擔責任 中市府:規避老舊機組除役,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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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表示,「不能夠接受台中市政府不斷操作中火議題,把空汙的責任全部推給中火的作法」,台中市府29日強調,尊重台電人專業及辛勞,但楊曾說供電備轉容量率只要維持「熱機狀態6%」即可,現又稱備轉容量10%是無法在面臨各種突發狀況,前後矛盾,規避老舊燃煤機組除役規畫,令人遺憾。

 楊偉甫今日公開表示,「如果台中市政府一定要入人於罪,才能善罷甘休,我願意承擔所有的責任,因為穩定供電,是台電的使命,保護員工免於恐懼,是我的責任」,他站出來,是不忍心同仁為了穩定供電忍辱負重,無法接受台中市政府移送任何一名台電員工,是法治的社會,希望社會都能看清楚真相,讓中火議題回歸法治與專業。

 中火議題燒不停,對台電董座的發言,台中市府環保局表示,每1%尖峰備轉容量率相當於31.3萬瓩,質疑楊偉甫提及恐發生100至500萬瓩的用電量差異,相當3%至16%備轉容量率,對照目前的綠燈備轉容量率11%,及是台電長期宣稱供電穩定「一路綠燈」的說法,極不合理,而且危言聳聽。

 環保局強調,台電不該迴避中部人的質疑,在6月24日台灣用電量達高峰,供電的備轉容量率還有11%,且連日的備轉容量都在10%以上,在全國用電量充分的情形下,為何還要違法重啟二號機?

 法制局指出,大法官多次解釋「地方自治是憲法保障的權利」,《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二條開宗明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台中電廠就在台中市,倘有違法行為,本就是台中市政府依法執行。

 過去中央謹守分際,尊重地方政府執法的權限,憲政史上從未發生環保署撤銷直轄市政府行政處分的例子。

 法制局強調,《地方制度法》是特別法,優先於行政程序法的適用,環保署的撤銷處分違法無效,也不是台電主張合法就合法;相關法律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台電不等司法判決出爐,就逕自宣布合法而重啟,令人難以苟同。

 市府指出,依據台電公司的最新電源開發計畫,中火將在2025年還要新增11、12號機組,這兩部天然氣的發電量相當4.7部目前燃煤機組的發電量,所有的發電重責大任就放在台中電廠,台中電廠將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廠,因為中火完全沒有要將燃煤機組除役的規畫,市府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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