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詐騙集團看上遺失物,竟大膽闖警局冒領,苗栗縣通霄警分局20日接獲民眾來電,要認領去年遺失的金項鍊,接連來了1對男女和1名徐姓男子皆無法拿出正確的保證卡,他們為加速冒領過程,竟異想天開先向分局督察組投訴施壓,警方察覺有異設法拆穿他們謊言,當場逮捕冒領的徐姓詐騙狂徒。
通霄警分局20日上午接獲民眾來電,稱自己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中,看見他去年遺失的金項鍊,告知警方要來認領,隨後1對男女前來警局,卻拿出1張金飾重量為6錢的保證卡,見與事實不符,趕緊表示「拿錯張了!」,警方察覺有異不予認領。
該對男女十分狡猾,持假造保證卡冒領被拒後,竟先向打電話向分局督察組投訴「處理員警刁難」,使員警備感壓力後,再派另名徐姓男子持另張偽造保證卡,前往出面認領,還故意挑警方準備交接下班前抵達,試圖鬆懈警方注意力。
徐男下午4時半到達,一進門就表明自己是受人委託來認領,警方為查明他是否為正確失主,故意透漏「假的」金飾重量給他,直晚間近10時許,他才持寫著假重量的偽造保證卡前來試圖蒙混過關,遭警拆穿當場逮捕。
警方隨後在徐嫌車上查獲「詐領遺失物交戰守則」,上頭標示各警分局督察組的電話,冒領手法全按標準作業程序,而經查徐嫌一行人迄今至少在各縣市犯下7起冒領案,徐嫌坦承是受葉姓主嫌之命冒領,訊後依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積極查處共犯到案。
詐騙集團看中認領期間即將屆期的金項鍊,重約3錢,目前市價約為1萬5000多元,警方表示,遺失物認領時需出示身分證件,詳細敘述遺失物的外觀、特徵、重量等,經查證無誤才會發還;警方強調,警察機關自有1套查核機制,呼籲有心人士千萬不要自投羅網。
警方進一步說明,民眾拾獲遺失物報案,價值500元以下,會當場發給拾得人並作紀錄;價值500元以上,做紀錄後將移交分局偵查隊,並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中公告,全國民眾都能查詢,若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就會發放給拾得人。
中時 巫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