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造成嘉南等地區農業災損嚴重,農業部為協助受災農漁業者災後復耕、復養及復建,減輕其財務負擔,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下稱天災貸款)與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下稱農企業災貸)半年免息,由農業部補貼,共同相挺農漁業者度過難關。
農金署表示,近年受極端氣候影響致天然災害頻繁,颱風、強風、低溫等災害接連發生,受災地區涵蓋各地,影響範圍廣泛,考量部分農漁業者尚未能完全復耕、復養,影響其營農收益,另遭受114年丹娜絲颱風侵襲,造成嚴重農業損失,為減輕其利息負擔及協助加速災後復耕、復養及復建,爰提供半年免息。本次免息重點說明如下:
一、天災貸款:免息期間自114年7月14日起至115年1月13日止。但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受災申請之天災貸款,自撥貸日起6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
二、農企業災貸:新貸案件自撥貸日起6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截至114年6月底,天災貸款餘額約25億元,3,600戶,本次免息措施預估4,000戶農漁業者受益,可節省利息約2,000萬元。另為加速作業流程,本次免息措施毋需認定且免申請,除上開免息措施外,為進一步降低農漁業者的負擔,前開案件送經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免息期間內免收保證手續費。
為利天災貸款及農企業災貸之借款人即時取得公告資訊,已促請當地農漁會儘速將相關訊息通知借款人,並於信用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及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施副署長妮婷
電 話:02-2351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