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美國科技巨擘Meta未經許可擅自挪用泰勒絲、史嘉蕾喬韓森、安海瑟薇及席琳娜等名人的姓名及肖像,創建數十個會調情的社群媒體聊天機器人。

報導指出,這些「名人分身」大多是用戶利用Meta工具打造聊天機器人,不過Meta一名員工也製作至少3個聊天機器人,包括2個泰勒絲「惡搞」(parody)機器人。
報導表示,用戶得以用Meta創建公開可用的童星聊天機器人,包括16歲影星沃克斯克堡(Walker Scobell)。這個機器人被要求生成這名青少年演員在海灘的照片,卻產出一張逼真的上身赤裸影像。這個分身還在圖片下方寫道:「蠻可愛的,對吧?」
這些虛擬名人均被分享至Meta旗下社群平台臉書(Facebook)、Instagram及WhatsApp。路透社在觀察這些機器人行為的數週測試中發現,這些分身經常堅稱他們是真的演員和藝人。這些機器人經常做出性暗示,甚至常常邀請測試用戶見面。
這些AI生成的「名人分身」有的內容更是大膽露骨:當被要求提供自身親密照時,這些成人聊天機器人會產生酷似本尊坐在浴缸或身穿內衣並大開雙腿的逼真影像。
Meta發言人史東(Andy Stone)表示,Meta的人工智慧(AI)工具本不該創建這些名人親密照或任何童星影像。他也將部分女星穿著內衣影像的產生歸咎於Meta未能有效執行內部禁止此類內容的政策,「我們和其他公司一樣允許生成包含公眾人物的影像,但我們政策目的是禁止裸體、親密或性暗示影像。」

儘管Meta的規範禁止「直接冒充」,史東表示,只要公司明確標註為「惡搞」,這些名人角色便屬可接受範圍。雖然許多機器人確有這樣的標註,但《路透社》發現仍有部分機器人並未標示。
這則報導刊出前,Meta已刪除約十多個機器人,包括惡搞分身和未標註者。史東不願就這些刪除動作置評。研究生成式AI與智慧財產權的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法學教授藍姆利(Mark Lemley)質疑,Meta名人機器人是否符合現有模仿作品所享有的法律保護條件。
藍姆利說,「加州的個人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法禁止為商業利益挪用他人姓名或肖像。」他指出,若是用於創造全新作品時有例外,但「這裡似乎並不適用」,因為這些機器人只是單純利用明星的影像。在美國,個人對於自身身分在商業用途上的權利,是透過各州法律加以確立,例如加州的法律。
美國演員工會暨美國廣播電視演員工會聯合會(SAG-AFTRA)全國執行董事克萊布崔-艾爾蘭(Duncan Crabtree-Ireland)表示,藝人面臨的潛在安全風險來自於社群媒體上的用戶會對一個外觀、聲音很像且自稱是真實名人的數位夥伴產生戀愛情感。他表示,跟蹤狂早已對明星構成重大安全威脅。
他說:「過去我們已見過有些人對藝人過於癡迷且心理狀態有問題。如果聊天機器人使用某人的影像及言詞,很明顯會出問題。」(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