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毒品前科的62歲周姓男子撿獲他人身分證後,竟冒用身分至南投紫南宮借發財金600元。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於2023年10月在新竹某網咖拾獲楊姓男子的身分證後,邀約游姓、陳姓友人前往南投紫南宮。他為了獲取發財金,卻不願承擔還款責任,便設計冒用楊男身分。周男謊稱是受楊姓朋友所託,要求不知情的游姓友人協助填寫求金單,甚至隨意編造一組手機號碼。
紫南宮服務台人員在比對系統資料時發現異常,嘗試撥打求金單上的聯絡電話確認未果。經報警處理後,警方查證發現該身分證已遭楊男通報遺失,確認周男涉嫌偽造文書,隨即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周男撿到他人身分證,竟冒用當事人名義欲詐取發財金,不僅有害社會秩序,也造成楊男生活及心理上困擾,實屬不當。」但考量周男已坦承犯行,最終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法院雖然知悉周男有毒品相關前科,但認為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故未予加重刑罰。此外,法院也裁定將犯罪所得600元及偽造的書押依法沒收或追徵價額。
紫南宮方面則稱,土地公雖然慈悲,但信眾必須誠實、腳踏實地才可獲得庇佑。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