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高雄市余姓女子去年遭到感情詐騙,被歹徒騙走數萬元。她前往陽明派出所報案,卻給錯帳戶,導致嚴姓男子帳戶凍結半年。嚴男向余女及派出所提告,但法院認為只是「依法辦理」,所以嚴男敗訴。
無辜男子帳戶慘遭凍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法院判決書,去年5月,陳姓男子對余女進行感情詐騙,余女陸續轉帳1000至8800元不等,一共給了陳男數萬元。然而陳男收錢後突然消失,余女才驚覺受騙報警。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員警接獲通報,並且確認余女所提供的帳戶資料無誤後,就將該帳戶凍結,列為警示帳戶。但實際上余女給錯了帳戶,導致嚴男長達半年無法提款,只能向親友借錢。
嚴男後來告余女誣告並求償10萬元,也向派出所提告求償5萬元,為自己討一個公道。然而法官認為,余女因為遇到詐騙而心情慌亂,事後也向嚴男致歉,並且通知警方更正帳戶,認定她並非故意損害嚴男權益,因此判她免賠。至於派出所員警則是依法行事,沒有過失,同樣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