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興起,兒童福利聯盟調查台灣兒少喜歡的偶像類型,有近五成(49.9%)崇拜網紅素人,直追偶像歌手(52.4%),且有近二成兒少崇拜偶像的程度屬於沉迷型,可能受網紅鼓吹非法行為而去做,4成6的家長卻不清楚孩子偶像崇拜的狀況。
兒福調查國內11至17歲的兒童、青少年發現,有近八成(76.7%)兒少有偶像崇拜,其中,崇拜網紅素人的占了49.9%,並且,無論喜歡與否,有高達九成(90.5%)的兒少會追蹤網紅素人。
調查並發現,近三成(29.7%)兒少會模仿網紅的對話或動作,近一成(9.4%)兒少會因為網紅的推薦、介紹而購買商品。特別的是,調查根據兒少偶像崇拜不同程度,分為娛樂型、粉絲型及沉迷型等不同程度,竟有18%的兒少屬於沉迷型,自認與偶像有特殊的關係,願意為偶像做非法的事。
此外,調查更指出,有46.2%兒少表示家長不清楚自己喜歡的明星藝人或網紅素人,還有30.9%家長反對孩子崇拜偶像或選擇不討論,顯示多數家長不清楚孩子的偶像崇拜狀況。
兒福聯盟執行秘書黃韻璇表示,兒少多經由網路接觸網紅訊息,爸爸媽媽對網紅的認識又不如一般偶像歌手,崇拜偶像是孩子成長必經過程,並沒有錯,父母應積極了解偶像崇拜對孩子的影響,用開放的態度和孩子討論,學習陪伴。
和女兒一起經營「妞妞TV」的Youtuber「妞爸」便表示,妞妞上網大多收看具故事性、卡通類型的影片,也會錄製「抖音」短片,平時他會和女兒一起上網看影片,幫她解說影片內容。他認為,現在資訊發達,家長應陪伴孩子,對不適合的閱聽內容,協助孩子篩選、解說。
中時 游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