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遭房東弟闖入家猥褻辯「投懷送抱」男判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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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男猥褻醉女辯對方「投懷送抱」,害女含辱輕生,台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10月。(黃捷攝)
凌男猥褻醉女辯對方「投懷送抱」,害女含辱輕生,台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10月。(黃捷攝)

凌姓男子替房東哥哥管理出租套房,卻趁女房客酒醉不省人事,持備份鑰匙開啟女子房門猥褻得逞。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凌男辯稱女子主動投懷送抱,直至女子不甘屈辱輕生,凌男依然不認罪,合議庭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的凌男與妻小住在台北市中山區公寓5樓,替哥哥管理同棟公寓4間套房,並持有備份鑰匙。2018年7月14日凌晨2時許,他見4樓女房客酒醉蹲在樓梯間,意識模糊不清,持備份鑰匙打開房門,把女子扶進套房內。

凌男進屋後,趁機與女子親吻、擁抱,並褪去女子衣物,磨蹭女子下體得逞。同日上午7時許,女子的男友發現她忘了帶鑰匙回家,擔心她的安危前往查看,一開門赫見女子與凌男赤裸躺在床上,凌男驚覺犯行曝光,嚇得衣服都沒穿,裸身逃離現場。

法院審理時,凌男辯稱他攙扶女子進房時,女子主動親他、抱他,才會和她一起躺在床上,早上被男友發現時,直覺要被「抓猴」,才害怕逃跑,並非畏罪。

凌男的辯護律師更推稱,女子是酒店小姐,無法排除因職業病誤認凌男是客人,才主動以下體磨蹭凌男,凌男為年輕氣盛男子,依常理哪有可能放棄性交機會?更不可能愚蠢地留在現場睡覺,顯然是女子主動,凌男才會留下,女子提告是為了對男友交待。

案發後,女子因數度接受檢警訊問,不堪身心煎熬輕生,她的心理醫生出庭證稱,性侵案發生後,女子暴瘦7、8公斤,表現出強烈負面情緒反應,每次就診時都是聲淚俱下陳述經過,女子本身就有憂鬱症病史,後來更密集就診,常常提早吃光安眠藥、鎮定劑,每每開庭接受詰問後,心情都有很大波動。

合議庭認為,女子雖因死亡無法出庭,但依警詢筆錄、醫師證詞及就診紀錄等事證,女子外陰部也檢出凌男DNA,足以認定乘機猥褻犯行;考量凌男偵審中未獲得女子原諒,各種辯解否認犯行,使女子必須一再接受調查,傷害身心更鉅,就連女子輕生後,凌男仍未見悔悟,始終辯稱女子主動投懷送抱,犯後態度不佳,遂判1年10月徒刑。

中時 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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