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性侵小模不成被逮 DNA追出10年前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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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2歲施姓淫男,尾隨一名小模回到租屋處,趁小模準備洗澡時,竟用雨傘撬開門鎖直闖浴室企圖性侵,所幸小模冷靜的與男子周旋聊天:「我認識你嗎?我有得罪過你嗎?你到底要什麼?」最後因答應與對方成為朋友,才讓施男離開,不過,施男留下的DNA,被追出10年前性侵一名女子得逞的舊案,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施男2008年元旦清晨5點30分左右,尾隨一名過完跨年要回家的年輕女子,當女子打開大門進去時,男子突然快步衝進門內,並在樓梯間以手摀住她的嘴巴,恐嚇「你敢叫我會打你」,並說:「我要跟妳做愛,不是要搶劫」,然後逼迫口交、性交、留下了精液在女子內褲後揚長而去,女子受害後雖報警,卻沒逮到這隻淫惡,轉眼間已過了10年。

今年3月22日,1名年輕貌美小模凌晨3點左右回到家中,當小模準備洗澡時,竟然被尾隨的施男用雨傘撬開門鎖直闖浴室,將小模壓制在地企圖性侵,所幸這名小模冷靜的與男子周旋「我認識你嗎?我有得罪過你嗎?你到底要什麼?」幾經周旋後,才讓施男鬆手離開。

施男離開後,小模趕緊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是施男所為,警方將施男拘提到案時,依法採取其DNA檢體,經過比對發現他的檢體與10年前的性侵懸案淫狼檢體相同,因此再次將他移送法辦。

據了解,施男承認10年前曾與被害女子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性交易而非性侵,指他見女子穿著火辣,以為女子從事援交才上前搭訕,女子便帶他回家並在樓梯間發生性關係,他當時沒戴保險套,事後有付給女方4500元。

但檢警傳喚被害女子的鄰居,證稱曾在10年前的元旦清晨,聽到有女子在樓梯間叫救命,檢方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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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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