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圖/翻攝林智堅臉書)
李奕緯/台北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抄襲對象調查官余正煌9月底正式提起《著作權法》刑事自訴,全案今(2)日下午3點半在台北地院首次開庭,但首次開庭僅行調查程序,未進入實質審理,開庭不公開,也沒有傳喚被告林智堅,而是先傳喚告訴人余正煌,余正煌可能親自到庭說明,也可以僅委任律師代理出庭。
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吳俊達等9月29日赴台北地院遞狀,正式提告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相關法條規定,不法重製罪行最嚴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律師團還強調,採取自訴的訴訟策略,就是為了跳過檢方「偵查不公開」階段,讓所有證據在公開審理的法庭攤在陽光下,直球對決。
台北地院收狀後受理分案,法官定今(2)日下午3點半首開調查程序庭,依法先行審查自訴是否「顯無理由」,因此僅先傳喚告訴人余正煌一方,沒有傳喚被告林智堅,開庭也不公開,並可能依法探詢全案是否嘗試協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