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兒少機構爆虐童!社福考核「轄內安置」遭疑 衛福部:仍會衡量跨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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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一家兒童少年安置機構日前被爆出長期不當對待院生,今(27)日立委林月琴、沈伯洋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到社福考核強調轄內安置,是否會因而無法考量機構好壞,導致孩童陷入不利狀況,認為要重新檢視必要性。

花蓮縣一家兒童少年安置機構日前被爆出長期不當對待院生。(示意圖/pexels)

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表示,目前依照輔導縣市進行兒少安置的基本原則,優先設法以轄區內安置是大原則,但個案實際安置時,考量需求及資源,仍會衡量需要跨轄安置的可能。

周道君說明,如果考慮到兒少最佳利益,真的無法在原轄區進行安置,例如適合照顧的親屬住在其他縣市,就會出現跨轄的安排。不過也表示,在中央對於縣市政府的社福績效考核部分,未來會在考核技術面了解如何反映這些狀況,也就是每次進行相關技巧考核時,會再和地方政府進一步討論指標及其標準,做出更客觀評斷。

周道君解釋,當初訂定安置的規則盼能在原轄區的原因,是因為每一位安置的兒少在縣市政府通常都會有主責社工,若要對後續追蹤、了解安置情況等進行相關資源連結時,在原轄區範圍可提供的協助會相對較快、也較直接。至於在行政考核上不讓縣市政府因出於好心的跨轄安置,卻造成考核成績不佳,未來也會再討論更進一步的做法。

但花蓮的安置資源相對不足,周道君指出,現行政策不希望有太多的安置機構,而是偏向家庭式的團體家庭或寄養家庭等,建議花蓮若將轄內資源再充裕一些,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此外,記者會也提出,希望能有讓兒少更容易表述的申訴管道。周道君回應,目前無論是機構內或機構外都有設置相關申訴管道,同時表達方式也是兒少更能闡述的,像是以機構內的申訴不一定要寫出文字,或是申訴箱擺放地點、設置高度是讓兒少能利用的。而機構外的申訴,只要是兒少可理解的範圍內,對主管機關提出訴求,無論是縣市或中央都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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