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操演2死1傷 檢方:無延誤搜救沒人應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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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陸戰隊操演2死1傷,檢方表示無延誤搜救沒人應負刑責。(中時資料庫)
海軍陸戰隊操演2死1傷,檢方表示無延誤搜救沒人應負刑責。(中時資料庫)

海軍陸戰隊在今年7月3日上午在左營桃子園海灘進行漢光36號演習聯合登陸作戰演習時,發生陸戰99旅膠舟翻覆,造成2死1傷重大意外,事後楊姓少校教官自責輕生的憾事。檢方今天偵結,說明本起事故發生後並無延誤搜救之情形,因此無應負刑責之人。

檢方調查,海軍陸戰隊現役軍人蔡博宇、陳志榮前於 109 年 7 月 3 日上午

於左營軍區桃子園海灘進行操演時,因膠舟翻覆發生落海意外案件,蔡博宇、陳志榮經送醫急救無效,於 7 月 5 日宣告死亡。

檢方表示,經檢察官與法醫師相驗後,確認蔡、陳2人均係因膠舟(下稱 2 號艇)翻覆事故致生前落海、窒息及其併發症導致死亡。

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本件事故發生之原因,應係 2 號艇進入激浪區後,遭湧浪頂起、翻覆,導致蔡博宇及陳志榮生前落海,因窒息及其併發症而死亡。

檢方調查,發生翻覆事故之 2 號艇及操舟機業經檢驗合格,且均有按規定進行保養,於翻覆前並無機械故障之情形;又 2 號艇之操舟手業已完成操舟訓練,同艇乘員均已取得合格簽證,全部乘員均有穿著檢驗合格之救生衣;且操演時之海象亦符合突擊艇之作業標準,操演地點亦有配置救護車、救護人員及戒護艇,於事故發生後並無延誤搜救之情形,因此本件查無應負刑責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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