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 羅智強用這個打臉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前立委王育敏因印尼「電報門」事件,被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提告。羅智強要求外交部提供「電文」被拒絕,外交部稱「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立刻舉2003年外交部網站打臉反駁。

羅智強託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向外交部索取駐印尼代表處「消失的電文」,雖知道外交部一定會拒絕,但羅智強好奇外交部會用甚麼理由拒絕?

果不其然,外交部發函給江啟臣立委辦公室指出,「因政府公文書係用於內部評估與研析意見,向不對外提供」。

對此,羅智強舉兩個例子,打外交部的臉。

第一個是2018年9月19日, 大阪處長蘇啟誠輕生的5天後,外交部就從內部「流出」蘇啟誠的檢討報告,各大媒體人手一份,內容是蘇啟誠如何檢討自己,如何對謝長廷感到抱歉。

還有第二個例子是2003年3月,時任外交部長簡又新,在記者會上公布了汪傳浦案的相關公文與電報,來為自己澄清,沒有直接指揮汪傳浦案。

外交部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痛批完全是說謊,要澄清的時候,就把外交部電文做成投影片,在記者會公開;染指國營事業被抓包的時候,就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你們在騙誰呢?

更多精彩內容
羅智強遭告 馬英九笑稱要帶飯菜探監
游淑慧再轟蘇震清 挾國家資源向印尼喬外勞配額
外交部拒公布印尼代表處電報 羅智強:請法院去要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