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前立委王育敏因印尼「電報門」事件,被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提告。羅智強要求外交部提供「電文」被拒絕,外交部稱「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立刻舉2003年外交部網站打臉反駁。
羅智強託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向外交部索取駐印尼代表處「消失的電文」,雖知道外交部一定會拒絕,但羅智強好奇外交部會用甚麼理由拒絕?
果不其然,外交部發函給江啟臣立委辦公室指出,「因政府公文書係用於內部評估與研析意見,向不對外提供」。
對此,羅智強舉兩個例子,打外交部的臉。
第一個是2018年9月19日, 大阪處長蘇啟誠輕生的5天後,外交部就從內部「流出」蘇啟誠的檢討報告,各大媒體人手一份,內容是蘇啟誠如何檢討自己,如何對謝長廷感到抱歉。
還有第二個例子是2003年3月,時任外交部長簡又新,在記者會上公布了汪傳浦案的相關公文與電報,來為自己澄清,沒有直接指揮汪傳浦案。
外交部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痛批完全是說謊,要澄清的時候,就把外交部電文做成投影片,在記者會公開;染指國營事業被抓包的時候,就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你們在騙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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