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大陸委員會7日表示,國人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於3月27日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媒體人曾瀞漪擔任大陸第14屆政協委員,遭陸委會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圖/翻攝微博@曾瀞漪)
曾瀞漪1969年出生於台灣,畢業於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曾在TVBS新聞台擔任主播與記者。1997年加盟香港鳳凰衛視,現任財經節目《金石財經》主持人。2021年曾參加香港立法會選舉落選。2023年1月17日,當選為大陸政協第14屆全國委員。
曾瀞漪所屬的界別在台聯會,成員主要由居住在大陸的「台二代」或「台三代」所組成。特別的是,曾瀞漪是在台灣出生成長。
針對陸委會的開罰,曾瀞漪回應《明報新聞網》,表示尊重罰緩的裁決,只想促進交流、促進和平,自己只是兩岸交流的很小部分,不希望個人成為焦點。
陸委會聲明稿指出,中共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臺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治協商會議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臺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中共當局積極攏絡臺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型塑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這種利誘違法職務的行徑包藏禍心,必然無法獲得多數臺灣人民的認同。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臺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臺,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臺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