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南投縣台21線埔里到日月潭路段實施區間測速照相,但因測速速限變動造成罰單大增,引發民怨。縣長許淑華表示,願意個人吸收這些罰單費用。不過,事後警方坦承「行政瑕疵」,許淑華今(25)日呼籲公務人員應做到「這8字」。
許淑華昨日受訪時指出,她也向警察局了解這個狀況,她認為這確實是一開始有疏忽。議會有建議,但我們沒把法令跟議員說明清楚,也沒有去讓鄉親知道,「我認為這個損失不應該由民眾來吸收」。
許淑華透露,會先將執法的設備暫停,並跟中央研議,這個段路段怎麼取締。而有關民眾損失的部分,也會來跟監理單位說明,如果一些空間進行新的裁罰,也希望幫民眾爭取,若裁罰空間沒辦法減少,「我個人會吸收下來,這是縣政府要承擔的,但罰單也不好讓縣政府買單,我個人會幫民眾處理,請鄉親放心」。
據了解,埔里往日月潭路段的區間測速照相,速限是在80公里,速限彈性20公里,不過今年4月1日起,將速限彈性降至10公里,而這部分警方事前並未宣導,因此不少駕駛在行經該路段時,仍依照原速限行駛,結果遭到取締。不少人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警方調降取締標準,其中有民眾一口氣收到9張,不但面臨罰鍰,還得扣交通違規點數,讓民眾忍不住直呼太扯了。
事後南投縣警方表示,經過檢討後認定的確在執法上出現行政瑕疵和爭議,目前將行文全國各地監理單位,建議將這些爭議罰單,審酌撤銷。
對此,許淑華今日回應,很高興這次罰單事件能圓滿落幕,她也藉這次事件提醒公務員們,只要攸關民眾權益的事物,執行時除了要審慎注意外,事前應該公告讓民眾知道了解,別因單位之間溝通落差而導致執行產生爭議,甚至影響到民眾的權益。
最後許淑華表示,縣府會依這次事件為例,要求所屬各單位「落實溝通,審慎執法」。至於這段期間一共開出約240萬左右的罰款,許淑華也不用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