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身風氣盛行,全台健身房家數已增至674家,其中台中多達93家,數量居六都第三,僅次於台北市、高雄市,市議員黃守達14日在民政質詢指出,今年1月至今,台中市生257件消費案件申訴,法制局應加強對大專院校學子們的宣導,會同運動局加強稽查健身房,檢視其契約內容是否合理合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要求業者改善行銷方式,減少類似消費爭議。
黃守達質詢時特別出示財政部資料指出,今年7月統計全台健身房家數總計674家,以台北119家為最多,台中93家,為六都第三,但較前年年同期相比,台中健身房數量雙倍增,增幅是六都最高。連網紅「館長」陳之漢都選擇在台中北屯開設健身房,9月甫開幕,就吸引千人以上朝聖,可想見台中的健身風氣之盛。
黃守達表示,一般民眾面對業者話術時較容易被誘導,失去判斷力,常傳出健身房的消費爭議,根據消保會統計,今年1月到10月,台中市就有高達257件健身房消費案件申訴。健身房在台中市發生的消費爭議排行榜名列前茅,學生於健身房消費客群的比例也越來越高,相關法規宣導教育不能輕忽。
黃守達說,現教育部體育署已公告《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制局應加強宣導其內容,包含簽約前應檢視契約是否提供履約保證、遇到消費糾紛如何處理等觀念,製作相關圖宣或辦理講座的方式走入校園,會同運動局加強稽查健身房提供契約,因應未來可預期發生的消費爭議。
對此,李善植表示,每年均會針對運動健身服務業,查核其硬體設施及定型化契約,法制局除定期以懶人包宣導相關消費爭議外,消保官舉行運動業者消費糾紛檢討會議,要求業者改善行銷方式,減少類似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