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鐵司機員被妻子指控與女調度員發生外遇,兩人在列車駕駛室內發生性關係並拍攝不雅照。此事曝光後,台鐵將兩人調職,並對司機員予以申誡2次處分。妻子隨後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最終判決兩人需連帶賠償30萬元。
台鐵司機員外遇女調度員,妻子揭發偷情行為求償30萬元。(資料照/翻攝畫面)
正宮表示,這是丈夫第二次外遇,且丈夫曾傳送與女調度員的性愛及調情影片,要求她離婚,甚至威脅她若不想離婚就需加入他們的性愛遊戲。她還從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兩人通話內容,提及在列車駕駛期間偷情,可能危及乘客安全。
台鐵在接獲妻子的投訴後,對事件展開調查,儘管未發現司機員值勤期間有違規行為,但考量到相關影音中的自述行為,決定將其調職並記兩次申誡。
法院審理過程中,司機員和女調度員辯稱這些對話和照片不足以證明他們有不當行為,並否認外遇指控。最終法院認定兩人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決需賠償妻子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