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財委會通過避免「雙重課稅」 強化台美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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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全票通過美台避免雙重課稅法案。法案提案人、參院財委會主席魏登表示,法案強化美台夥伴關係。由於法案採取修改美國國內稅法方式,將能快速完成。

美參院財委會通過避免雙重課稅 強化台美夥伴關係。(示意圖/資料庫)

參院財委會今天召開會議,討論「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Descrip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法案概念性文件,並以27票贊成、0票反對,全數同意通過。法案完整內容會再對外公布。

法案由魏登(Ron Wyden)與共和黨籍首席議員克雷波(Mike Crapo),連同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民主黨籍首席議員尼爾(Richard E. Neal)在參眾兩院同步提出。

魏登今天在會議上表示,這項法案提案背後動力來自於美國參議院跨黨派全力支持加強與台灣的經濟夥伴關係。美台的特殊關係需要採取特殊的避免雙重課稅方法,「很新穎,更重要的是速度很快」。

魏登指出,台灣是重要的貿易夥伴,與美國有共同價值觀,並同樣是面臨威脅日益增長的民主國家,北京在區域的活動可能導致全球貿易、投資和金融的混亂,隨著海峽兩岸緊張局勢加劇,美國國會必須努力協助穩定該區域並防止衝突,建立與台灣的經濟關係是這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克雷波指出,深化與台灣及其充滿活力的民主關係符合美國最佳利益。台灣是美國的重要貿易夥伴,但因為台灣的特殊地位使其無法透過傳統稅收協定處理雙重課稅問題。台灣的特殊地位需要特殊的解決方案,透過直接修改稅法,為跨境經營的美台勞工與企業提供類似條約的福祉,這項法案將協助各類勞工與企業在美台取得成功。

參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今天也出席會議表達將投贊成票,支持法案通過。他說,「儘管我深切擔憂僅靠這項立法是不夠的」,鑑於台灣地位,與台灣簽訂條約是不可能的,但可以且應該堅持美台締結一項具有約束力的稅收協定,並得到國會批准,這也可以增強台灣的合法性。

參院外交委員會在7月13日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雙重課稅問題,促進貿易投資。

對於參院財委會今天表決通過這項法案概念性文件,駐美代表蕭美琴表示,感謝參議院兩黨議員積極立法,協助解決台美雙重課稅問題。駐美代表處將持續與美參眾兩院議員以及行政部門溝通,盼相關立法程序能儘速完成,以進一步活絡台美間雙向跨境投資。

「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預計在現有的美國國內稅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中增加新章節,內容將分為4大主要類別,包括減少預扣稅、常設機構規範、就業收入處理,以及包括雙重國籍居民在內的台灣合格居民認定。法案將要求完全互惠,因此只有台灣向在台灣納稅的美國民眾提供同樣福利時,法案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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