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仁愛路、信義路1/1成空品維護區 違規可罰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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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空氣品質並維護市民健康,台北市政府已公告劃設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自115年1月1日起,進入南京東路、仁愛路、信義路(西至中山南北路,東至復興南北路)東西向車道的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施工機具應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

北市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115年1月1日施行。(圖/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表示,考量第四期空品維護區影響範圍較廣,且管制對象多為不特定對象,自1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先針對違規車主寄送勸導通知單,以降低對受管制對象的衝擊。自115年7月1日起,違規車主將直接取締告發,違反者處新台幣500元至6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北市於110年起陸續劃設施行空品維護區,主要管制對象為未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之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未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之機車、未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之施工機具。管制後,空品維護區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由75%提升至99%,機車定檢率也從78%提升至99%。另依該局空品維護區管制前後在前3期空維區進行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顯示,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最高為21%,顯見空品維護區管制政策的推動,確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說明,北市延續第三期空品維護區選擇市區主要道路的管制理念,第四期空品維護區由1縱延伸至3橫,劃設範圍涵蓋了7所學校、1間醫院、公車專用道與自行車道,結合科技執法,導入智慧型車輛辨識系統管制高污染車輛,可有效維護通勤族及單車族呼吸健康外,也符合空品維護區立法精神,保護特定敏感族群(如:學生、醫療院所病患等)。

此外,為達119年全市空氣品質維護區之目標,市政府已公告第五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其中大安區為全國首例的行政區型空氣品質維護示範區,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116年元旦起,管制中山南北路及復興南北路;第二階段自117年元旦起,涵蓋大安區示範區的主要道路13條及區內營建工地。市民可透過「空氣品質維護區」網站即時掌握最新資訊,並共同努力打造低污染、宜居永續的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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