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提高普悠瑪傷亡賠償金 徐榛蔚建請立即修正規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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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普悠瑪出軌翻車事件,引起國際高度關切,立法委員徐榛蔚24日向交通部質詢,除了對台鐵長期以來的各項問題與亟需改善事項提出針貶外,更建請修正相關規定,提高事故賠償金額,給予傷亡者最高最優撫卹。

徐榛蔚指出,台鐵給予1021事故傷亡者的賠償金,死亡者530萬元另加10萬元慰問金,重傷者240萬另加5千元慰問金,其他受傷者為高60萬元另加5千元慰問金,賠償法源係依據「鐵路法」及「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的規定,以及台鐵局特別濟助金。

但檢視相關法規,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民國95年2月27日,距今已逾12年之久,徐榛蔚說,12年來相關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及通貨膨脹連年攀升,今年民眾經常性薪資實質都倒退17年了,交通部及台鐵局彷彿不察民生疾苦,相關規定十餘年來未曾檢討修正。

徐榛蔚除了向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質詢要求,應儘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規,提高賠償金額外,更臨時提案,於交通委員會中通過,王國材也回應,會就徐所提出質詢與提案,儘速辦理。

徐榛蔚強調,台鐵局也未提高自行彈性運用的特別濟助金,政府應苦民所苦,急民所急才對,許多家庭因事故傷害而破碎,金錢的賠償只是最基本的,政府應儘速讓傷者及罹難者家屬獲得最周全的關懷與協助。

中時 范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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