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心瑀/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朱姓男子先前趁女友到宿舍洗澡時,用手機偷拍其露點影片,是半個月後兩人吵架鬧分手,女方堅持不復合,朱男竟然就將偷拍的影片放到個人臉書頁面上,供其他人觀看,女方發現後氣炸,立即向警方報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0年7月,朱男某天晚上在女友洗澡時,以手機偷偷錄像,錄到女友上半身的露點影片,隨後兩人發生爭吵,女方提出分手要求。一開始朱男還想要挽回,但卻得到女友「切心」回答堅持不走回頭路,他竟然心生怨恨,一氣之下將女友的沐浴片上傳到個人臉書,供大家觀看。
該名女子在朱男臉書上發現自己的影片被公開,當天就直接報警,隨後遭到警方移送南投地檢署,最後被以妨害秘密、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名,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