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電價荷包大失血!5/16大戶先開刀 住宅6月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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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網站公告,高壓、特高壓用電大戶將自5月16日到10月15日適用夏月電價,後續住宅等用戶則自6月1日到9月30日適用夏月電價。以家庭住宅用戶來看,平均夏月電費將破千元、達到新台幣1084元,約較非夏月電費增加近7成。

台電網站公告,高壓、特高壓用電大戶將自5月16日到10月15日適用夏月電價,後續住宅等用戶則自6月1日到9月30日適用夏月電價。(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電指出,夏月電價從1989年實施至今,住宅每年都是從6月1日開始,10月1日以後便恢復為非夏月電價。自2023年起高壓以上用戶夏月電價期間調整為5月16日到10月15日,可配合調整生產排程及節約用電。

以現行住宅用戶所適用電價為例,台灣2025年每戶住宅平均每月用電量約345度,在非夏月期間每戶平均月用電量是308度、電費為638元。夏月期間因氣溫上升,每月用電量增加至418度、電費增至1084元,相較非夏月期間用電量高出近4成,也讓每月電費平均增加約446元、增近7成。

台電指出,增加的446元中,其中約73%電費(326元)來自於用電量增加,實際因夏月電價調整而增加部分僅約27%(120元)。

台電表示,一般住家可選擇非時間電價(即累進電價,未區分尖離峰用電)或時間電價(有區分尖離峰用電)計費,其中累進電價是按使用度數分段計收電費,時間電價每月電費則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一般住家由於用電量較少且離峰時間用電量不多,故多按累進電價計費。

以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並適用住宅用戶之電價表單價為例,累進電價依用電級距遞增,分為6段級距計費,並沒有尖離峰時段的差別;以2025年夏月期間平均每月用電418度而言,其中的120度適用1.78元,210度(330到120度)適用2.55元,剩餘的88度(418到330度)則適用3.8元,故電價高低僅與用電量多寡有關,與什麼時間用電無關。

台電表示,長期以來,配合政府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之政策,累進電價第1、2段電價以較低電價訂定,因此對多數家庭而言,選用非時間電價電費負擔較輕。至於選用時間電價是否比較划算,則涉及多項因素,如果用電量規模不大,或是用電大部分集中在尖峰時段,選擇時間電價未必會減輕電費負擔。(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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