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下體貼成人論壇求包養 法官:不涉妨害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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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成人網站「屋受論壇」包養區,每天都有許多男女網友張貼各種鹹濕影片、「出租自己」等露骨言語求包養,網頁內容統統「18禁」。(摘自網站/謝瓊雲彰化傳真)
知名的成人網站「屋受論壇」包養區,每天都有許多男女網友張貼各種鹹濕影片、「出租自己」等露骨言語求包養,網頁內容統統「18禁」。(摘自網站/謝瓊雲彰化傳真)

在網路公開上傳自拍大鵰照片,算不算妨害風化?19歲賴姓男大生去年暑假晚間在房間裡將裸露生殖器的自拍照片,上傳至成人網站「屋受論壇」(wuso.me)的包養區,遭警方查獲依妨害風化散布猥褻圖片罪法辦;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該網站包養區已設有警語提醒「18禁」,而男大生所為屬於網路性資訊傳播的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書,男大生坦承在住處以iphone手機上網、並以帳號「jim」登入該論壇,在包養區張貼自拍生殖器照片;北斗分局網路巡邏員警透過「WeChat」通訊軟體與男大生搭上線、並於對話後取得裸照,因此遭檢方依違反《刑法》地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圖片罪起訴。

但審理法官認為,男大生所張貼的照片,為無碼遮掩而以手扶男性生殖器之影像,並非男女性交、口交、雜交、自慰等各種姿勢畫面,亦完全無關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畫面;而屋受論壇雖為開放性網站,但不特定之網友在點擊進入「包養區」時,該頁面設置有「未滿18歲請勿觀看本網站」之警語,可認定已針對一般猥褻資訊或物品等「軟蕊」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

審理法官指出,該警語已充分揭露包養區所播送之影像訊息為限制級性資訊,且未滿18歲之人不得進入。憲法保障人民網路言論自由,雖然檢警是為了達到保護社會善良風俗與兒少身心之目的,但其限制手段必須與目的之間比例相當,否則將形同徹底剝奪網路性資訊之言論表現自由實質主張機會,因此判決賴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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