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訂閱APP爭議案增加,台中市府表示,有的是民眾未留意應於免費試用到期「至少24小時前取消訂閱」,誤以為在手機螢幕上移除APP、滑進垃圾桶內,即算成功取消訂閱,實際上並未取消,與業者間的契約關係仍存續,在免費試用期滿後,消費者依約仍會被收取款項。
法制局指出,APP業者常以「免費試用」等行銷手法吸引消費者下載訂閱,但過了免費試用期,卻發現仍被扣款,近來受理多起相關消費爭議,民眾訂閱APP前,務必詳細閱讀說明條款,依規定於免費試用期滿前取消訂閱,保障自身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部分APP以「提供一定期間免費試用」吸引消費者下載訂閱,可能在訂閱介面上簡略敘述自動續約條款、免費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後收費金額,其他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說明條款未完整揭露或以英文呈現,消費者若未詳細閱讀,訂閱後即可能衍生爭議。
李善植進一步說明,有的APP採取「自動續約」方式,搭配信用卡或手機門號自動扣款,消費者在未察覺情況下自動續約,還有很多APP開發商為境外公司,消費爭議申訴案屬「跨境消費爭議案件」,難以透過我國消費爭議處理程序進行協商或調解,呼籲消費者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