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噪音車輛擾民有解 北市鐵腕24小時照相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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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環保局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環保局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環保局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高噪音車輛深夜行駛街頭,呼嘯擾民,北市環保局為遏止歪風,決定引進24小時定點取締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在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將針對民眾反映的熱門路段建置,並於10月初正式上路。

環保局統計,2016年至去年民眾檢舉噪音車輛案件數,雖已從每年5800餘件下降至約3000件,但由於過去發現高噪車輛時,只能通知車主到站檢測,無法直接開罰,而許多車主接獲通知到檢前,就將高噪音裝置撤除,檢測合格後又再裝回,繼續以高噪音橫行街頭,嚴重影響市民安寧,環保局因此向環保署建議修法,針對行駛中高噪音車輛,經科學量測後直接開罰。

環保局表示,目前環保署修正中的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限速在50公里以下路段,車輛音量不得超過86分貝;限速50公里以上,70公里以下路段,則不得超過90分貝;行駛車輛噪音超過標準者,可逕行開罰處以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此標準預計10月修正完成。

環保局說,未來將採全天候自動蒐證,初期4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預計設置在市民經常反映高噪音車輛出沒的熱門路段,並規畫每半年更換設置地點,設置地點包含羅斯福路、瑞光路、復興北路及仰德大道等,另針對常在周末飆車盛行時亦會出動移動式偵攝系統不定點偵測。

對於未來執行規畫,環保局說,會在偵攝系統前方100至300公尺處設置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使用的偵測儀器也將依法定期校驗,此系統今年8月已開始測試,等環保署法規公告後,就可同步正式上路,未來也將視執行效果逐步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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