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女大學生在台南遇害,而台南歸仁分局長因此被拔官,曾擔任警政署長的侯友宜受訪對此表示,預防更勝於偵察,這部份不能全怪警察,市府和負責的單位應該出來面對。
侯友宜說,在案件發生之前,有一些環境沒有做好,這並不是警察的責任,是市府和負責的單位應該出來面對,社會治安的問題相當複雜,要營造一個好的治安,要先把預防治安環境做好,以及偵破能力再加強,這樣對治安才能有效的控制。
侯提到,一個重大治安的案件發生一定有它的原因,預防更勝於偵察,這個部份不能全怪警察,不過在案件發生的過程,只要有人報案,一定要提供三聯單,更要列管追蹤並積極查辨,讓案件不再發生。偵破是警察的責任,這次案件發生後警界內部也有做檢討,在報案過程中的確是有嚴重的疏忽,所以從嚴追究責任也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