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任職於台南市府時,曾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嫌關說。監察雖提彈劾案,但監察院在調查後交由監委表決,以2:11的懸殊差距「不成立」彈劾案。
調查監委1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宗彥辯駁他並非「陳董」,其說法難以採信,陳宗彥還涉嫌為業者關切工程申請案,監委已將證據移送台南地檢署調查。而陳宗彥的說法,他自認有關切工程案,但沒有施壓。
陳宗彥去年2月遭時任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指控,擔任台南市新聞處長時,與酒店業者過從甚密,還接受性招待。陳琬惠並拿出對話截圖作為證據。該案件在2015年遭南檢以「查無事證」為由簽結,但陳琬惠再度踢爆後,陳宗彥火速請辭行政院發言人,南檢也就陳宗彥涉犯貪瀆罪部分重啟調查;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則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向南檢調閱12年前酒店業者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各項證據都顯示陳宗彥疑似在2012年、2013年間8度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Line畫面截圖的「小芸」也在酒店會計記載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
對於是否接受性招待,陳宗彥在受詢時表示「時間太久不記得」,同時否認他就是「陳董」,僅坦承Line對話截圖的頭貼是他。但監委在對照監聽譯文,檢視聊天室翻拍畫面後,認為「陳董」就是陳宗彥。
另針對陳宗彥有無協助業者向市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監委在調查後指出,根據酒店業者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資料,陳宗彥確有協助關切,陳宗彥受詢時則表示「有請辦公室祕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沒施壓」。
監察委員在今年2月20日的審查會上,提出對陳宗彥的彈劾函文與調查報告,調查監委說明陳宗彥在「性招待」、「關說」的違失證據,但表決時僅有林盛豐、王麗珍等2位監委認為彈劾「成立」;王榮璋、浦忠成、葉宜津、施錦芳、張菊芳、趙永清、賴振昌、郭文東、蕭自佑、林文程、鴻義章等11位監委投「不成立」。
對此,調查主責監委王美玉對彈劾未過關,表示尊重,但遺憾。據悉,雖依監察院規定,同案仍可提出二次彈劾,但監察院最終恐以調查報告收尾,訴諸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