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外送員與一名已婚男同事有染,2人交往期間多次發生性關係,還互傳曖昧訊息,甚至有一次2人「辦事」時正宮打電話來,人夫還跟小三說「太太打來」,最後正宮發現老公外遇,氣得對女外送員提告求償100萬元,最終法院判賠40萬元。
女外送員與男同事有染遭正宮提告。(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正宮袁姓女子稱老公從事外送業務,疑似自2021年7月起開始與同事鄧姓女外送員發生婚外情,並且多次發生性關係,元女11月間發現老公手機的通訊軟體中有與小三的曖昧對話,兩人還已老公、老婆互稱,且對話內容相當露骨,甚至老公還傳送情趣商品購買連結給鄧女。
正宮去年12月她主動聯繫鄧女,希望2人終結婚外情關係,鄧女也答應不會再與人夫聯繫,但直到今年3月兩人才斷絕關係,正宮認為配偶權受到侵害,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鄧女則稱袁女應證明她是在明知男方已婚情況下執意發生性關係,兩人對話、互贈禮物都是一般社交行為,況且正宮已經在2月間原諒丈夫了,就算提告求償也應該扣掉男方部分。人夫出庭坦承去年7月至11月間確實與鄧女發生多次性關係,其中一次「辦事」時妻子打電話過來,稱「我有告訴她是太太打來的電話」,另外今年1月中鄧女出國,曾打電話叫他去拿禮物,還有主動親吻他。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鄧女曾傳訊給人夫「老公好好休息」、「老公壞壞」等貼圖,顯然2人並非一般友誼關係,且正宮已曾告知小三不可以再和男方聯絡,但事後2人還是相約見面做出親吻等行為,足見鄧女明知男方已婚,仍執意交往並發生性關係,確實侵害到袁女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收入因素,最終判鄧女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