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錢包遺失…警追查發現「小偷4年前已經死了」!驚人真相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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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一名施姓女大生2021年在北捷西門站6號出口附近不慎遺失錢包,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查,赫然發現撿走錢包的陳姓男子已被「宣告死亡」4年,最後仍將他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陳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至於死亡宣告的部分,新北地院也在去年1月28日裁定撤銷。

施姓女大生錢包被陳姓男子撿走,發現該男已被「宣告死亡」4年。(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52歲的陳男2021年3月20日晚間7時許,在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附近拾獲施女的錢包,內含現金30元、身分證、健保卡和駕照等。施女發現錢包遺失後,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並循線找到陳男,誰知一核對身分資料,竟發現他早在4年前就已經被宣告死亡。

檢警查出,陳男於2010年5月間離家出走,開始在台北市萬華區一帶當街友,多年來均未和家人聯絡,家屬遍尋不著,兒子只好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新北地院當時認為,陳男已經失蹤滿7年,經公告仍杳無音訊,因此裁定陳男已於2017年5月3日宣告死亡。

檢方查明真相後,隨即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陳男也證稱,自己不知道兒子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是被警方通知做筆錄時,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新北地院審理後,於去年1月28日裁定撤銷死亡宣告。

至於拾獲錢包部分,陳男坦言,自己確實有撿到施女的錢包,但裡面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隨手扔了;施女也不打算求償。台北地院審酌,陳男拾獲他人物品,卻不思遵循法令將遺失物送至有關單位招領或通知失主,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施女也無意求償,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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