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國片《角頭》臨演竹聯幫大哥李振豪,跟人蛇集團配合拐騙118名台人去柬埔寨當豬仔,遭判刑18年;案經檢方追加起訴,台北地院今(11/30)將李振豪再判刑18年,共3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振豪等9人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以高薪工作等理由誘騙前往柬埔寨工作,實際上是以每人數10萬元代價,將民眾賣到柬埔寨當豬仔,集團會先將被害人集中安置在旅館內,由柬埔寨人蛇集團接手,送進詐騙園區私行拘禁強迫從事電信詐騙,估計88人受害,自2021年11月起初估不法獲利超過120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獲取高額利益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加上李振豪等4人全部否認犯行,還飾詞狡辯,顯然毫無悔意。惡性重大依《刑法》買賣人口、妨害自由等罪,將李振豪判刑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6月。
台北地檢今年1月時又針對後來被救出的30人對李振豪再提起公訴,法院別案審理今天進行宣判,將李振豪與共犯陳思瑋再判刑18年,其餘共犯各判刑10年到16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