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6歲陳姓男子,因業務往來結識一名已婚女子小惠(化名),去年1月2日晚上約小惠吃火鍋,卻在飲料中偷偷摻入安眠藥,並趁小惠意識越來越不清楚時,將人扶至自己的貨車上性侵得逞,小惠事後呆坐在車內,被火鍋店經理察覺有異,整件事情才曝光。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惠在火鍋店用餐,席間藉口替小惠拿養樂多,趁機摻入安眠藥,並趁小惠安眠藥發揮作用,將她扶至貨車上,脫掉褲襪及內褲性侵得逞,事後再扶小惠回到她的轎車上。
小惠遭性侵後,呆坐在駕駛座直至火鍋店打烊,經理察覺有異上前關心,小惠才說出遭下藥性侵過程,到醫院檢驗,果然驗出體內有藥物反應。
陳男雖事後以100萬元與小惠達成和解,但桃園地院法官認定陳男違反意願強制性侵,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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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