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職鐵路警察局官李承翰的遺族,申請因公撫卹,銓敘部已於今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的因公撫卹辦理,估算可發給1200萬撫卹金。
銓敘部次長郝培芝表示,李承翰符合公務人員退撫法第53條第2項第一款,給予月撫恤金領受月數為240個月(20年),一次撫卹金加發50%,年資雖然只有5年,擬制15年年資計算。今天通過後最快,只要相關資料備齊,即可立即審定撥發。
銓敘部表示,李故巡官於本年7月3日晚間處理臺鐵自強號旅客補票糾紛時,面對車廂內情緒失控並持刀攻擊之犯嫌,以當時的情境,確對其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仍奮勇執行職務,其遭犯嫌刺殺後,冒著身受重傷而可能致命的風險,全力箝制犯嫌行動,防阻危及車廂內其他乘客安全,終致傷重不治犧牲個人性命。
經因公審查小組審閱相關事證後,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李故巡官的死亡原因,足可符合「執行逮捕罪犯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的因公撫卹法定最高等級之撫卹標準。
中時 曾薏蘋、中時電子報/吳家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