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謝亞軒和友人黃佑呈11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無照開車競速狂飆,車輛卻失控撞死3人,謝亞軒和黃佑呈遭檢方依殺人罪聲押,北院訊後諭知讓謝男以15萬元交保、黃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黃交保離開法院,謝男因無人幫他交保,法官於13日凌晨1點開庭審理後,裁定收押。
北院今天由輪值強制處分庭的法官翁儀齡承審聲押案,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雖否認犯行,但他的行為已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檢方聲請羈押理由認定黃涉犯殺人罪,但法官認為黃與謝都與死者不相識,沒有殺人故意。
法官認為,肇事車輛有關的證人都已到案說明,不羈押被告對於偵查的妨礙應非極為重大,於是裁定讓黃男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開車撞死人的謝男則獲15萬元交保,但他覓保未著,法官改裁羈押。
預料檢方會提抗告,高院恐將於13日進行審理,決定是否維持交保處分或撤銷發回更裁。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