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芊歷/綜合報導
新北1名眼科醫師與年齡差距相差近30歲的女秘書大搞婚外情,不僅為對方租房並同居還稱之為「愛的小窩」,還買了情侶錶等等的定情信物,醫師正宮在發現後氣得向2人提出控訴,最後法官判2人須賠償正宮30萬元。
據了解,正宮表示自己曾經當場抓包丈夫和女秘書在住處發生性行為,丈夫也在當下承諾從此以後不會再和女秘書聯絡,因此心軟的她最後決定撤告。殊不知在2019年10月底,她回家後發現梳妝台上放了1本日記,一查發現這本日記的主人正是女秘書,裡面清楚記錄著丈夫和女秘書在她撤告之後繼續偷情,許多甜蜜的互動再次激怒了正宮。
最後,醫師表示事後已賠償妻子400萬元但妻子堅持提告,法官勘驗日記本後確定日記為女秘書親筆所寫,內容包括:「要跟你出國玩了好期待」、「在我心中我們就是一對」、「好想念他」等,而這些記錄正是侵害了正宮配偶權的證據,法官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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