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遭踢爆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住家是位在山坡地上的「超級違建」,而且還非法佔用國有地,國有財產署要求1個月內騰空返還,對此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如果限期1個月內未改善,最高可開罰30萬元,另外如果國產署如果行文要求代拆,工務局就會代為履行。
黃國昌位於汐止的家遭踢爆是違建(攝自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臉書)
工務局表示,黃國昌位於汐止的住家,經比對相關圖資後,應是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並不屬於優先拆除的個案,至於國產署要求黃國昌限期一個月拆除侵占國有地建物,屆時如果沒有處理,國產署可請新北市拆除大隊待拆,不過目前未收到國產署要求代履行的公文。
至於另外一處菜園畸零地變成停車場的部分,交通局13日已發函給黃國昌,要求若有作停車場需求,應於15日內向交通局申請設置許可。而黃國昌回覆,已轉知承租人須依規定辦理,否則將依約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