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英國一名57歲的男子馬爾金森(Andrew Malkinson)2003年時因為被指控性侵遭判處無期徒刑,在這20年中他不斷主張自己的清白。近日法院重審馬爾金森的案件,終於讓他洗清罪名。沒想到的是,平白無故坐冤獄長達17年的馬爾金森竟然還要付這些年入獄的「住宿費」。
法官撤銷了馬爾金森的定罪後,他高舉拳頭走出倫敦的皇家司法院。(圖/美聯社)
據《每日郵報》報導,馬爾金森在2003年時因為被控性侵婦女遭判無期徒刑,由於當年堅稱自己無罪,想不到卻因為這樣被多判10年有期徒刑。不過近期因為發現真正犯案者的DNA證據,證實他與案件無關,法官撤銷了對他的定罪,馬爾金森終於重獲自由。
對此,負責該案件的大曼徹斯特警局(GMP) 助理警長傑克遜(Sarah Jackson) 表示,「我們對此深表歉意,馬爾金森是冤獄的受害者,他被判處自己沒有犯下的罪行。雖然我們希望這一結果能為他帶來遲來的正義,但我們承認這並不能挽回他失去的歲月」。
而蒙受長達17年冤獄的他,有機會獲得高達100萬英鎊(約4023萬元新台幣)的賠償金,但這筆錢可能要等待好幾年才會真正撥款。令他難以接受的是,這筆賠償金還要而扣掉他坐牢期間的伙食和住宿費。
馬爾金森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個規定「有點病態」,一想到自己被政府「綁架」那麼久,還得為此付代價就感到「好噁心」,且警方不負責任的道歉「一點意義都沒有」。目前他已經請法扶機構協助上訴。
不過,這個規定已經行之有年,1978年英國發生報童布里奇沃特(Carl Bridgewater)槍殺案,當時被錯判服刑20年的2名被告在入獄近20年後獲釋,2007年英國上議院(當時的英國最高法院)就裁決2名被告的賠償金要減少4分之一,因為「他們在被拘留期間無須支付生活費」。